中国奶协呼吁规范复原乳

2016-6-6 8:35:10

乳品企业获取奶源有国内、国外两大“奶仓”。中国奶业协会调查发现,近年来,因两大“奶仓”价格差异明显,为追求较高利润,国内一些乳企扩大从国外进口大包粉,而想办法限收、拒收国内生鲜乳,但是,部分企业从国外进口的大包粉使用并不规范。


  早在2005年9月,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《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》,该通知要求,凡在灭菌乳、酸牛乳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,不论数量多少,自当年10月15日起,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醒目标注“复原乳”。


  然而,尽管有新规出台,但当时我国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中,还没有复原乳检测方法标准。后来,农业部在以往研究工作的基础上,组织专家组制定了《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》标准。标准提出了根据糠氨酸和乳果糖两种物质在液态乳中的含量,判定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是否含复原乳成分的技术路线。


  不过,一些产品违规添加或不按规定标示,造成消费者因不了解或不注意而使消费权益受到损害,并冲击了我国奶源企业、加重了卖奶难。


  中国奶业协会指出,牛奶中除蛋白、钙等常规营养物质外,还有一些生物活性物质,它们的含量虽较少却种类繁多、功能强大,因此,以生鲜乳和以复原乳为原料的产品品质存在一定差别。国家及行业应加强依据《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》标准,进一步加强对复原乳的检测。